渭南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仲裁委办事机构,负责仲裁委的业务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接受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副秘书长职位,其下设立案部(3人)、承办部(5人)、综合部(3人)、发展监督部(3人)四个部门及知识产权仲裁院(1人),各部门及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据章程规定承担职责。各部室具体情况附后。
一、立案部
1.接待当事人,解答当事人有关仲裁立案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
2.接收并审查仲裁申请、立案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3.负责仲裁费用的计算,初审符合立案条件后呈报立案审批并负责流转。
4.办理当事人申请财产、证据保全事项(立案时一并提交该申请时)。
5.督促结案后案卷及时装订归档,管理案件档案资料。
6.负责制定鉴定机构入册条件和标准,做好鉴定机构入册、选定等管理工作。
二、承办部
1.仲裁案件的文书送达。
2.案件受理后的仲裁庭组成。
3.组织案件的开庭。
4.组织案件的评议。
5.协助仲裁庭做调解工作。
6.仲裁案件的委托鉴定工作。
7.案件的整理、装订及归档。
8.案件的自查及结案后的跟踪服务。
9.办理知识产权经济类型的仲裁案件(知识产权仲裁院交办相关具体承办工作时涉及此项)。
三、综合部
1.负责秘书处党建、劳动人事、行政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做好文秘、档案、安全、设备、网站信息等维护与管理工作。
4.办理仲裁当事人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秘书处的办公、劳保、福利用品等计划的初审及实施。
6.负责制定仲裁员培训计划,做好仲裁员培训、考核、选聘、登记和服务等管理工作。
7.收取和退回仲裁费。
8.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发展监督部
1.修订完善仲裁程序规定。
2.复核仲裁申请及相关立案材料。
3.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4.审核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等其他文书。
5.案件办理流程跟踪、监管,做好仲裁案件的统计及分析。
6.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7.组织开展仲裁调研,编报仲裁信息。
8.对外联络、接待和协调等事务。
9.提出对规则、制度及内部管理规定修改完善意见。
10.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
五、知识产权仲裁院
1.负责组建专业的知识产权仲裁团队,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仲裁总体发展规划。
2.拟定知识产权仲裁的相关配套制度。
3.负责知识产权仲裁宣传推行。
4.针对知识产权及相关行业开展培训。
5.办理知识产权经济类型的仲裁案件(总体负责相关业务开展及统筹安排具体承办事宜)。
6.渭南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